:::
宣導事項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4-23 | 點閱數: 94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5年4月13日府警管字第
1150096232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全民國防教育及深化全民防空意識,藉每年防空演
習 驗證防空整備與作為,策進防空機制運作與效能,並擴
大全民參與,進而熟稔空襲之因應作為,以減少空襲之損
害。
三、本市演習時間:115年8月13日(星期四)1330-1400時。
四、請貴校落實進行校園城鎮韌性(防空)疏散避難,並啟動
校內各項防護編組演練事宜。演習期間請配合實施人員及
車輛管制,引導校內師生(含洽公民眾)依避難引導標示
進入防空避難設施,並落實演練避難姿勢。

  • 376735100E_1150032957_ATTACH1.pdf
    1) 376735100E_1150032957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