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轉達 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5-11-13 | 點閱數: 79

為鼓勵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修正「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增列到考基礎級認證考試即核給半日補休、通過基礎級認證合格者獎勵禮券新臺幣500元及嘉獎一次,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相關辦法請見附檔。

  • 1141027修正--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pdf
    1) 1141027修正--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