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一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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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小人國企業有限公司辦理環境教育「小人國微縮文化學校」環境教育課程方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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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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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小人國企業有限公司111年3月21日(111)國發字第00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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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二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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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三洽水環境教育中心執行「教育部111年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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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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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龍潭區三洽水休閒農村發展協會111年3月24日三和玉字第11100000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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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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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提供高、國中、小至三洽水環境教育中心進行戶外教學,每車次新臺幣7,000元整之交通補助,共計15車次,申請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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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三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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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團法人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為關注疫後民眾心理健康,該協會心防疫工作小組發起「心疫苗LINE貼圖」全民贈送分享活動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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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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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府111年3月22日府衛心字第111007330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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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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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協會承辦人彭宇君,電話:02-255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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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四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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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1年補助桃園市國中小學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計畫」,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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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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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目前計有30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為落實環境教育在地化教學理念,提供國中小學教師設計環境教育課程與延伸活動之鍊結,增進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教育功能,期使透過戶外學習體驗課程,有效提升本市環境教育水準及闡揚永續發展理念,特訂本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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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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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補助本市國中、國小學生及教職員至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法定每年至少4小時之環境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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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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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本市至少1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環境教育課程,以「校」為申請單位,每車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含車資、保險等),如學校已有交通工具,可等值替換DIY、伴手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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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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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提出申請(每車次活動不得少於20人)補助申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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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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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須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完成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設置,並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於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系統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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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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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111年3月起至111年10月止,如申請額度未用罄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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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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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補助計畫對應「桃園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獎勵計畫」推薦指標第5項:「利用桃園市『環境教育認證場域』進行環境教育,每場次可得1分,最高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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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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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環境保護局委由「鼎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澤公司)協助辦理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環境教育全球資訊網」【學校團體申請專區 /環境教育活動計畫申請】查詢,如有計畫相關疑問請洽鼎澤公司侯小姐,連絡電話:02-228-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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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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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111年補助桃園市國中小學辦理環境教育活動計畫」申請辦法、申請流程及「桃園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獎勵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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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五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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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 貴校踴躍申請參與本會「2022清淨海洋系列活動」,請 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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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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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長年致力於各級學校推動「守護山林」及「減碳大作戰」計畫,提升學子對環境保護意識,與培養節能減碳的好習慣。為延續擴大本會環境永續發展的理念與行動,2022年新增「清淨海洋系列活動」鼓勵親子家庭與學校社團以行動實際響應海洋棲地守護計畫,強化學子對棲地保育的認知,培育願意主動關心地球村的世界公民,為環境永續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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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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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灘行動:結合淨灘與珊瑚議題,透過觀察珊瑚復育過程,了解「珊瑚保育」及「生態永續」之重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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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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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4/1(五) 9:00 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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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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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對象:親子家庭、學生(6~12歲之學童需家長陪同),以及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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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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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灘合作物資贊助計畫:開放關心海洋環境議題、熱心參與環保行動的民間團體或學生社團,自主辦理淨灘活動,完成合作申請並回繳執行成果者,即可獲得物資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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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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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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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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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對象:10組關心海洋環境議題、熱心參與環保行動的民間團體或學生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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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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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洪采婷,電話:02-21001110分機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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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六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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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環保局辦理「環教場域30+暨觀新藻礁環教認證揭牌活動」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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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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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三鄰藻礁路16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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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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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環保局陳小姐,電話:(03)338602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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