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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達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1-26 | 點閱數: 375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1月21日桃教體字第1110007176號函續辦。  

二、  學校倘有規劃必要性活動(如寒假輔導、課照等),經濟弱勢學生(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學校認定),得向本局申請4G門號(SIM卡)及借用4G網路分享器。  

三、  檢附4G網路分享器借用登記表、4G網路分享器配件說明、居家線上學習申請4G門號(SIM卡)申請書及4G門號(SIM卡)申請使用登記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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