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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達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8-21 | 點閱數: 10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並自115年7月3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7月31日公護字第11590601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