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函 |
| 地址:326101桃園市楊梅區楊江里大成路2號 承辦人:課員 莊雅萍 電話:03-4783683#1814 電子信箱:10023629@mail.tycg.gov.tw |
|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 |
| 發文字號: | 桃市楊民字第115000692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436600A_1150006923_ATTACH1.pdf、376436600A_1150006923_ATTACH2.pdf、376436600A_1150006923_ATTACH3.xlsx、376436600A_1150006923_ATTACH4.doc) |
| 主旨: | 為辦理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貴機關(學校)惠予推薦所屬同仁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見復。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200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
| 三、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請鼓勵並推薦同仁參加。 |
| 四、 | 另依中選會上開來函意旨,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 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 |
| 五、 | 檢附上開函文影本、「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楊梅區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各1份,請協助填寫工作人員名冊並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免備文以電子檔(Excel)傳送至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辦理後續選務事宜。 |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2.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10.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9.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8.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8.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7.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5.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4.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3.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1.mp4
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3.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2.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1.mp4link to http://163.30.178.108/uploads/BOOK01.mp4
link to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wOT2N84phYp6C44PLH43ymOfPu9USOv&si=WBhRoB_AaUrj12Fr
link to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wOT2N84phYp6C44PLH43ymOfPu9USOv&si=WBhRoB_AaUrj12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