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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29 | 點閱數: 490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pdf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pdf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 教育部令.pdf
    3) 教育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