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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1-09 | 點閱數: 353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管會)函 以,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 整為15%一案,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 費用,請查照。

說明:依基管會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公文、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pdf
    1) 公文、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