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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達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10-26 | 點閱數: 335

衛生組公文公文轉達_ 110.10.26-2

公文一

主旨:

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防疫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0856號函辦理。

 

二、

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之條件下,教育部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有關校園餐飲、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說明如下:

 

(一)

餐飲防疫措施:

 

1、

各校午餐於落實用餐防疫措施,如不交談,不共食分食等原則下,並與家長妥善溝通後,用餐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另請學校將隔板充分消毒後於校內妥善保管,以備不時之需。

 

2、

校園餐廳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3、

校內餐廳、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並放寬桌菜及自助式取菜方式。

 

4、

前項餐飲內用原則應依照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規定辦理。

 

(二)

集會活動(含校內研習、學生社團表演):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300人;若超額須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三)

戶外教學活動:

 

1、

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應採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無須戴口罩,惟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2、

餘依本局110年9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00088642號函辦理。

 

三、

請學校加強向師生宣導,除例外情形外,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以維護師生健康。

 

四、

檢附「110學年度高國中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公文二

主旨:

轉知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9052號函辦理。

 

二、

家長如有親自照顧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公文三

主旨: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函頒國際港埠入境人員之COVID-19抗原快篩措施,自110年10月4日零時起,由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調整至檢疫期滿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7天執行,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32385號函辦理。

 

二、

倘貴校有境外生入境時,惠請留意以下事項,並提醒入境學生依規進行COVID-19抗原快篩措施:

 

(一)

因應COVID-19 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自本年7月2日中午12時起,針對所有自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本年7月14日起調整為年齡18歲以上民眾)發放家用快篩試劑,由民眾於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自行檢測1次,並由居家檢疫健康關懷人員協助確認完成及登錄結果。經分析本年7月2日至8月1日執行成果,該措施發掘潛在個案之效益有限,爰自本年10月4日零時起暫停辦理,10月3日(含)以前已收到家用快篩試劑者,仍請於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自行檢測1次,並由居家檢疫健康關懷人員協助確認完成及登錄結果,集中檢疫所部分由其衛生組處理,持續追蹤快篩結果至10月15日。

 

(二)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COVID-19變異株於全球快速傳播,前揭措施暫停辦理後,指揮中心為評估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健康監測以降低社區風險之可行性與效益,自本年10月4日零時起,調整辦理方式如下:

 

1、

實施對象:自國際港埠(空港及海港)入境之年齡18歲以上民眾(入境年-出生年≧18),入境後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之檢疫對象,不包含機組員。

 

2、

作業方式:民眾入境時由各國際港埠檢疫人員發放家用快篩試劑並予說明,由民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7天(入境後第20至21天),依使用說明書自行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1次COVID-19抗原快篩;「入境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作業流程」詳如附件2。

 

3、

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5天(入境後第19天)當日發送「一次性簡訊」提醒民眾依前項時間及方式進行快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7天(入境後第21天)當日發送「雙向簡訊」,請民眾於當日晚間8時前回報快篩結果,並依民眾回復內容再次發送對應之簡訊(內容如附件3)。簡訊發送所需手機號碼以居家檢疫及集中檢疫期間所確認之手機號碼為準,未具臺灣手機門號之入境者則無法發送及回報結果。

 

(三)

請學校執行境外生居家檢疫關懷作業時,提醒其於入境後執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第6至第7天執行快篩,並依收到之簡訊說明回傳結果,另同時回報學校專責人員;如境外生未具臺灣手機門號,將無法收到「雙向簡訊」,則請學校專責人員主動追蹤其快篩結果。如快篩陽性時,請學校立即通報地方衛生局,將由地方衛生局協助安排境外生至指定採檢院所進行PCR採檢及視需要安排就醫等事宜。

公文四

主旨:

檢送本府環境保護局新屋環境教育園區「碳索生活館」導覽體驗活動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10月13日府環永字第1100264074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學生團體至新屋環境教育園區「碳索生活館」進行環境教育相關活動,特規劃具環境教育意涵之導覽體驗。

 

三、

導覽體驗活動免費 (採預約報名制,預約未額滿則可至現場報名)額滿為止。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ef6151794f93b33

 

四、

「碳索生活館」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iGreentravel/

 

五、

相關資訊請洽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聯絡電話 : 0908-791-880,E-mail : weltech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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